贵州省司法厅在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推进视频会中作经验交流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2 作者:
10月14日下午14:30,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召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视频推进会,贵州省司法厅作为六家试点单位之一作大会经验交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充分总结交流各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试点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会议由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一级巡视员方军主持,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韩春晖参加视频会议并作经验交流发言。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作总结讲话。
韩春晖副厅长从以下几个方面汇报了贵州省开展试点工作的情况:
一是在主要做法方面,贵州省司法厅有的放矢谋划试点工作方案,精准施策制定培训计划,条块结合建立执法资格培训考核联动机制,自挖潜力创新培训方式,齐头并进制定培训课程设置标准,立足长远建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基地,在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培训中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在存在问题方面,主要存在疫情影响导致的线下集中培训的推进情况与预期有差距,省司法厅认证应急管理执法业务和执法技能培训考试结果尚未完全实现信息化管理,省大数据局尚未批复贵州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探索推进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不平衡的问题。
三是在下一步工作打算方面,省应急管理厅将加快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建设,统筹开展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省司法厅将加强与省大数据局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早日批复贵州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省司法厅将与省应急管理厅进一步加强合作,做好试点工作经验总结。
赵振华局长在总结讲话中,对贵州省司法厅在应急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贵州省在应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基地建设、培训师资库建设方面做了很好的尝试,特别是在条块结合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好的经验和做法。他就进一步做好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阶段性成果。三是要正确处理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与可操作性、培训条块结合、基础理论培训和务实知识培训等8个方面的关系,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等13家试点单位负责人通过视频方式参会。省应急厅法规处处长张玉燚、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主要负责人黄其勇在省司法厅分会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zwyw/202110/t20211015_70911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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